基本獎勵計劃

給您獎勵 2 重奏

基本獎勵計劃讓您每月輕鬆便捷地購得心儀產品!只要成為批發會員並參加基本獎勵計劃,即可享有多重獎勵!
賺取佣金
參加基本獎勵計劃可享有賺取佣金的機會。按此了解更多關於 Young Living 獎勵方案的詳情。
累積基本獎勵回贈積分 (ER 積分)
每張基本獎勵訂單皆可獲得基本獎勵回贈積分。參與基本獎勵計劃的時間愈長,您的積分也會累積愈多!
連續參加1-3個月:10%積分回贈
連續參加4-24個月:20%積分回贈
連續參加25個月或以上:25%積分回贈
若錯失1個月,將會導致累積的既有積分重新計算。
例如:如您已連續參加基本獎勵計劃 3 個月,並訂購價值 100 PV 的基本獎勵訂單,即可獲得 10 點積分。若已連續參加兩個月基本獎勵計劃,於第3個月中斷,將導致先前累積的兩個月積分歸零。
而您可使用基本獎勵回贈積分 (ER 積分) 免費換取PV數相同的悠樂芳產品!
例如: 如您已累積26點ER積分,您便可換取PV亦為26的茶樹單方精油。
想知道台灣悠樂芳會員可使用ER積分換取哪些商品嗎? 詳情請見以下的 台灣悠樂芳基本獎勵回贈積分免費兌換產品明細
*如您錯失參加其中一個月的基本獎勵計劃,您的基本獎勵積分回贈百分比將會從第一個月起重新計算。
連續參加特別贈禮 (ER贈禮)
如會員 連續 訂購3、6、9、12月 價值 100 PV 以上 的基本獎勵訂單,將會分別獲得獨特的禮品!
連續參加 3 個月:甜橙單方精油 (15毫升)
連續參加 6 個月:舒神配方精油 (5毫升)
連續參加 9 個月:茶樹單方精油 (15毫升)
連續參加 12 個月:特別版精油 ─ 衷愛配方精油 (5毫升)
*如您錯失參加其中一個月的基本獎勵計劃,或是您有任一月的基本獎勵訂單其價值低於 100PV,則您的 贈品資格 將會從第一個月重新計算。
在確認達到連續月份門檻(第3、第6、第9、第12個月)後,"連續參加ER贈禮"將會自動加入您下一張「價值滿 100 PV 的基本獎勵訂單」,並隨貨寄出。
- 例如: 若您於11月時已連續參加基本獎勵計畫3個月,贈禮將會自動加入您12月價值滿 100 PV 的基本獎勵訂單。(若您第4個月的基本獎勵訂單價值未滿 100 PV,您將不會在該訂單中取得禮品。您將會在下一次處理價值滿 100 PV 的基本獎勵訂單中取得贈禮。)
*若遇當月之特別贈禮供貨不足,將以相近PV價值之品項替代,恕不另行通知。

衷愛配方精油

專 屬 始 終 如 一 的 你

忠誠,來自因衷心熱愛而許下的承諾。
我們衷心珍惜您對 Young Living 與《基本獎勵計畫》始終如一的承諾。
為了向參與《基本獎勵計畫》超過12個月的朋友表達感謝,Young Living 創辦人 Gary Young 別出心裁地調製了特別版精油 ─ "衷愛配方精油"做為忠誠獻禮,以獻上我們最誠摯的感激之情。

內含: 玫瑰、神聖乳香、神聖檀香、薰衣草、依蘭依蘭、愛達荷州藍雲杉、天竺葵、岩蘭草、佛手柑、廣藿香、肉桂及薄荷等精油成分。

*"衷愛配方精油"為連續參加《基本獎勵計畫》12個月的限定贈禮,目前未販售。
每月自動送貨
如您選用本地送貨服務,只需設定好您的每月訂單,就可以輕鬆地等候最喜愛的產品送到府上。
參加基本獎勵計劃
只需簡單步驟,即可參加基本獎勵計劃:
2. 依照以下說明選購價值至少 50 PV的 Young Living 產品或基本獎勵計劃套裝:
當填寫完第1~2頁的會員計畫與資料後,將會進入第3頁的 [入門套裝] 頁面。請在上方選取完您的入門套裝後,前往《基本獎勵計畫》欄位,依照下圖中的 3 步驟完成您的加入程序:
a. 點選【基本獎勵計畫(每月定期訂單)】。
b. 編輯您的「基本獎勵訂單」內容: 您可以勾選想每月訂購「基本獎勵套裝」,以及將「其他品項建立成一張基本獎勵訂單」,月月輕鬆購物。
★ 要建立「基本獎勵訂單」者,請務必點選: 【建立您的「基本獎勵套裝」】。若「基本獎勵訂單」沒有建立成功,悠樂芳便無法知道您欲月月購得的產品為何。
c. 於「確認自動出貨」欄位中勾選: 【好,請將已選的「基本獎勵套裝」新增到我的會員訂單上】。
~ 完成以上步驟便可成功加入《基本獎勵計畫》,月月輕鬆購物又有限定好禮拿 ~
● 如您已是批發會員,並希望登記參加基本獎勵計劃:
登入虛擬辦公室,在左方欄位選擇「基本獎勵計劃」
如需管理您的「基本獎勵計劃」訂單,只需登入「虛擬辦公室」
其他說明
以下規則適用於台灣市場
此計劃的參與資格與積分即從第一個月開始計算。
參加此計劃必須要設定價值至少 50 PV 的按月訂單。
台灣會員必須連續參與兩個月以上與近30天內有至少一次的基本獎勵計畫後,才可以使用積分兌換產品。
從2017/11/11起,台灣會員每月最多可使用375獎勵積分兌換產品。
台灣會員須負責支付運費、行政費和任何相關費用。
積分的有效期限為 12 個月,這表示您可在獲得積分當日起 12 個月內使用積分。
若錯失1個月,將會導致累積的既有積分重新計算。
以基本獎勵回贈積分訂購的產品無法獲得 PV;並只能用以兌換有完整 PV 的產品。
有些產品如促銷項目等可能無法使用基本獎勵回贈積分兌換;兌換產品事宜同時須受其他條款約束。
台灣悠樂芳會自動在您的基本獎勵訂單中刪去缺貨的產品,恕不另行通知。
*非台灣會員在台灣使用積分兌換產品的說明如下:
限本人兌換
每人每月最多可開立二筆"兌換基本獎勵計劃積分訂單"。
每人每月最多可使用 125 點獎勵積分兌換產品。